杠杆交易是什么 股票交易金额近4亿元,三人提供高杠杆供散户非实名炒股获刑

发布日期:2024-07-09 12:21    点击次数:175

杠杆交易是什么 股票交易金额近4亿元,三人提供高杠杆供散户非实名炒股获刑

  股票交易金额近4亿元杠杆交易是什么,三人提供高杠杆供散户非实名炒股获刑

  5月14日,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非法经营案公开宣判。至此,一起股票交易金额3.89亿元、非法配资金额约3200万元的徐汇区首例全链条打击股票场外配资金融犯罪活动案件告一段落。

  “我们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对违法提供搭建证券交易平台技术、提供出入金账户、招揽客户、结算资金等前、中、后端的所有环节进行了全链条打击。”承办检察官顾伟介绍。

  澎湃新闻记者从徐汇区检察院获悉,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在没有相关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徐某、李某与何某经商议,决定从事股票场外配资业务。三人约定,由何某负责提供搭建证券交易平台的技术;徐某负责联系资方,提供出入金账户等运营业务;李某负责网站注册域名、租借服务、资金结算等。三人陆续搭建并上线运营多个网站进行股票买卖,并收取高额的佣金、利息盈利。

  “之所以有股民会选择这种非法的交易平台,甘愿承担高风险并支付高佣金,原因在于涉案平台以1-9倍的杠杆吸引客户。”承办检察官常尚德说。

  本案的案发,系股民刘先生(化名)向涉案平台提供的银行账户转入20万余元后,加入高杠杆炒股,不到一个月时间就损失了14万余元,之后,更是发现该APP无法打开,剩余保证金一时无法取出,刘先生以为被诈骗,遂于2022年1月报警。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像刘先生这样在涉案平台用高杠杆炒股的客户,还有160余名。

  “在涉案平台上,这些中小散户投入几万至几十万资金不等,一般都会加5至8倍的杠杆进行炒股,这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股票交易的范畴。”常尚德介绍。

目前,已有29家理财公司(含外方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获批筹建,其中21家获批开业。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新设理财公司坚持公开、透明、净值化的转型定位,更加注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稳健推进业务发展,正在逐步成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力量。

光大理财在近日披露的公告中强调,将密切关注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相关上市企业情况,通过不断加强对经济基本面和上市企业的深入研究,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紧抓资本市场改革新机遇。

  检察机关介绍,这种客户先将保证金打入平台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再由“资方”提供客户要求的保证金倍数进行配资,然后通过将证券主账户分仓为若干子账户,让客户对接股票大盘进行炒股的模式,涉案平台不仅能赚取高额交易佣金及配资利息,还能够通过在软件设置低限强制平仓功能,让自己稳赚不赔,而风险,则全部由客户承担。刘先生便是如此,不但在短时间内多次被强行平仓损失大量资金,最后更是遇上平台更换网址,客服人员忘记退还他保证金的情况。

  根据《证券法》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注册资本、企业资质等相应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且,证券公司也需要持有相关“融资业务”的牌照,才能按照相关规定给客户提供融资服务,过程中需要受到多重监管。像本案中何某、徐某、李某等人通过私人账户收取保证金后,提供1至9倍的高杠杆供散户非实名炒股的行为,不但会因为缺乏监管提高股民的资金风险,更会在一定范围内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其行为已然触犯了法律。

  2022年1月至2月,何某、徐某、李某陆续到案,经审计及认定,2021年5月至案发,相关证券交易金额达3.89亿余元,配资金额3200万元。

  经徐汇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3年11月30日,徐某、李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24年5月14日杠杆交易是什么,何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